了解保险投保和报销的规则,这些保险不要买多份

  • 2018/5/8 16:47:14

导读: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只会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财险,最高不超过保险标的实际价值。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只会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财险,最高不超过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下面为大家推荐《了解保险投保和报销的规则,这些保险不要买多份》,欢迎阅读。

了解保险投保和报销的规则,这些保险不要买多份

了解保险投保和报销的规则,这些保险不要买多份

大部分的医疗险遵循“实报实销”的补偿原则,在实际费用和保险限额内,花多少赔多少。如果多投保,各个保险公司进行比例赔付,而且都要参照医保或其他渠道的报销额度,然后才对剩余部分进行再报销。

一般比较常见的医疗保险有津贴型医疗险和补偿型医疗保险,津贴型医疗险是以就医天数给付津贴,和你的实际花费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可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将获得多份理赔金,韩先生的代理人说的应该就是这类医疗保险,但是这类保险按天补偿,补偿金额一般在100-300元之间。

举个例子:

在三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住院补贴型的医疗保险(200元/天),今年8月,因病住院60天。出院后,三家保险公司对计赔付36000元(200元/天*60天*3)的住院医疗津贴。

而费用型医疗险则是根据医疗费用总额赔付,无论购买多少份保险,投保人获得的赔付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医疗费用。费用型保险的目的是补偿保险消费者的医疗费用支出,理赔时需要客户出具门诊或住院发票。

举个例子:

住院花费了11000元,他在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医疗保险,出院后他选择其中A保险公司作为第一赔付方,A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赔付7000元,随后,凭借第一家保险公司开列的分割单去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申请赔付,第二家保险公司根据分割单的情况,对剩余的4000元进行部分赔付或全额赔付。

除了医疗保险买多份,不会赔偿多份外,还有一些保险也需要注意这方面事项:

1、财险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只会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财险,最高不超过保险标的实际价值。比如家财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种,遵循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多家投保,也只能各家按比例赔付。

2、车险

车险同样不能“叠加”赔偿,假如有车主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同等性质,保额的三责险。出险后,在理赔环节,两家保险公司只能进行比例赔付。

哪些保险产品可以叠加赔付?

意外伤害险互不影响

只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譬如说,你在一家公司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交通工具意外险,同时又在另外一家公司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综合意外险。

那么,只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假如因为交通意外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累计起来,最高赔付就是100万。

但在具体赔付环节,还要以保险合同为准。意外伤残后所获赔付金额为合同约定的保额乘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比例,所以各份意外伤害险具体赔多少,还得看伤残等级。

重疾险与医疗险任意组合

重疾险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损失无关,只要确诊罹患满足合同约定的疾病和症状,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一笔钱。所以手中持有多份重疾险保单,可以叠加赔付。

重疾险和医疗险之间也没有冲突,可以叠加理赔。如果同时配置了的话,既可以通过重疾险获得看病、护理等花销的资金,也可以在治疗结束后报销医疗费用。

定期寿险无保额限制,但也有例外

这种产品的赔付情形是被保险人身故。假设投保人生前在两家公司购买了一定保额的定期寿险,投保受益人(父母、子女等)最终可以得到两家公司的赔偿。这意味着,定期寿险也遵循常规的人身险给付原则,即不会按照比例分摊,没有风险保额限制。

但是!儿童身故保险保障方面,就算可以“叠加”赔付,最高的保额也有一定限制。保监会对未成年人购买寿险产品规定:

被保险人不满10 周岁的,不得超过20万;

被保险人已满10 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如果是在多家公司投的保,投保人在索赔时,可以先选择其中一家保险公司赔付,如果这家公司的赔付金额没有达到限额,再向其他保险公司对保额内赔付剩余部分进行“接力”赔付,但累计不能超过规定限额。

这里就涉及到“重复保险”。《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这个概念在财产险里运用得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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